某集团公司在一家银行开设了许多不同的银行账户,那么,该集团公司可以要求银行在考虑其利息及透支限额时将其子公司的账户余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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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某集团公司在一家银行开设了许多不同的银行账户,那么,该集团公司可以要求银行在考虑其利息及透支限额时将其子公司的账户余额集中起来,下列不属于现金余额集中的好处的是()
A.盈余与赤字相抵
B.加强控制
C.增加投资机会
D.匹配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现金余额集中的好处:(1)盈余与赤字相抵;(2)加强控制;(3)增加投资机会。现金余额集中的缺点:(1)对资金的需求;(2)本题决策;(3)交易费用;(4)匹配。【该题针对“利率风险”知识点进行考核】

(2)【◆题库问题◆】:[判断题]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经济法只与宪法发生关系,而与其他部门法不发生关系。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3)【◆题库问题◆】:[单选]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之一。
A.基本权利
B.基本职务
C.基本职能
D.基本义务

【◆参考答案◆】:C

(4)【◆题库问题◆】:[单选] 依照我国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人即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无居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A.1年的个人
B.2年的个人
C.3年的个人
D.5年的个人

【◆参考答案◆】:A

(5)【◆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中,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有()
A.借款合同
B.咨询合同
C.培训合同
D.医疗合同

【◆参考答案◆】:B, C, D

(6)【◆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2011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法人型集体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而B.D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D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D发现A.B的经营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随提出退伙。在该年11月下旬D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E入伙。该年11月底,在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就11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D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E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2011年12月,E向丙公司借款时,在仅征得A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丙公司。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1)C可以成为该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根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因此,C作为法人组织,也是可以成为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2)在该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合伙人的责任约定有误。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协议中约定C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不符合规定的。(3)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入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故债权人甲公司有权向A.B.C.D.E要求偿还其债务。(4)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不知道B是权利被限制的合伙人而与之签约,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5)E的出质行为是无效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E只征得了A的同意,没有同时获得B.C的同意,因此,E出质行为无效。

(7)【◆题库问题◆】:[单选] 2011年2月1日,某商场营业员将标价100000元的某工艺品,误以10000元卖与赵某;2011年2月15日,商场盘货时发现该情况,于2011年2月16日找赵某协商未果后,拟通过诉讼途径撤销该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该商场可提起诉讼的最后时间为()
A.2012年2月1日
B.2013年2月1日
C.2012年2月15日
D.2012年2月16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具有撤销事由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即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8)【◆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案例华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发行公司债券的分析【案例分析】华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燕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二手房经纪、咨询与买卖和房地产门户网站等多种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截至2010年年底,华燕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000万元,净资产额为15000万元,最近3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总额为900万元。华燕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主要成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2011年9月20日,华燕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包括刘晓谦、张雯、王景科和邵嘉琪、武威在内的7名董事。该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1)董事会审批了为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向银行贷款8000万元提供担保的事项。除王景科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通过了为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2)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吸收合并北京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决议。决议要点包括:①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有关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②自公告之日起90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③北京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原持有的10%的华燕公司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或者注销;④同意武威辞职,但是其个人持有的华燕公司股份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3)为募集资金扩大生产,拟于2012年1月首次申请公开发行5500万元公司债券,债券年利率为6%,计划由戊证券公司负责包销全部公司债券。(4)鉴于公司总经理李某因犯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刘晓谦提议由王某接替总经理职务,并对变更总经理暂时不予公告。在会议就此事表决时,邵嘉琪、武威表示反对,但该提议最终仍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其他5名董事表决通过。2012年11月1日,华燕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某和孙某,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案例要求】(1)判断董事会通过的为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简要说明理由。(2)简述《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公司合并形式,并说明在实践中普遍采用的公司合并形式。判断华燕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北京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决议是否会法,逐点说明理由。(3)判断华燕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4)判断华燕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5)判断张某和孙某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董事会审批的为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为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为公司资产总额的40%:因此董事会无权审批该事项。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本题中,涉及伟岸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事项的无关联关系董事有8名(除刘晓谦、张雯、王景科外),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有4名,未达到过半数的要求。(2)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在实践中普遍采用的公司合并形式是吸收合并。吸收合并的主要类型有:①以现金购买资产方式的吸收合并。这是指吸收公司以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债权债务,被吸收公司获得吸收公司支付的现金,被吸收公司宣布解散,股东通过清算程序依据各自的股权获得现金分配。②以股权购买资产方式的吸收合并。这是指吸收公司以自身的股权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债权债务,被吸收公司解散,被吸收公司的股东通过清算程序分配被吸收公司持有的吸收公司的股权,从而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③以现金购买股权方式的吸收合并。这是指吸收公司以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吸收公司成为被吸收公司的唯一股东,随后解散被吸收公司,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由吸收公司承接。④以股权购买股权方式的吸收合并。这是指吸收公司以自身股权换取被吸收公司股东持有的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股权,被吸收公司股东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吸收公司成为被吸收公司的唯一股东,随后解散被吸收公司,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由吸收公司承接。华燕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北京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决议不合法。①公司合并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②在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中的4项要点均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第一,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二,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第三,公司因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第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华燕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不合法。①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题中,华燕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00万元(900÷3),而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为330万元(5500×6%),不足以支付,因此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不合法。②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本题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数额为5500万元,因此由戊证券公司负责包销全部公司债券的做法不符合规定。(4)华燕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的决议不合法。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只有5名董事表决通过,低于董事会全体董事(11人)的半数。②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本题中,对变更总经理暂时不予公告不合法。(5)张某和孙某的具体情况均不符合担任华燕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题中,张某虽然没有直接在华燕公司任职,但他是华燕公司附属企业财务总监的直系亲属,不符合担任华燕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骰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题中,一孙某作为持有华燕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5%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已经离职,但没有超过1年,因此不能担任华燕公司的独立董事。

(9)【◆题库问题◆】:[单选] 关于企业股份支付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都不做会计处理
B.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C.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增加应付职工薪酬
D.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可行权日后结算日之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应增加资本公积。[该题针对"股份支付的处理(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10)【◆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合同中,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有()。
A.融资租赁合同
B.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C.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电合同
D.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选项C,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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