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公司是一家餐饮公司,为了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公司制定了战略目标,下列目标中确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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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ABC公司是一家餐饮公司,为了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公司制定了战略目标,下列目标中确切的是()
A.在未来五年使客户满意度提高到100%
B.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使客户满意度提高到90%
C.在未来五年内将客户满意度提高到90%
D.在未来五年内改善公司的服务态度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在确定战略目标时,通常使用一套被称作SMART的基本原则,即要满足S(具体)、M(可计量)、A(可行)、R(相关)、T(定时)。选项A,满意度提高到100%不可行;选项B,没有具体的完成时间,不定时;选项D,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指标,不可计量。[该题针对"企业的使命与目标"知识点进行考核]

(2)【◆题库问题◆】:[单选] 我国《公司法》第122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且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B

(3)【◆题库问题◆】:[多选] 经营者不得以排济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属于例外情形的有()。
A.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B.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C.为了扩大在本地的市场份额而低于成本价的销售
D.销售鲜活商品

【◆参考答案◆】:A, B, D

(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应当受到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有()
A.提交虚假文件取得企业登记,且情节严重
B.使用的名称与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
C.出租营业执照,且情节严重
D.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5个月

【◆参考答案◆】:A, C

(5)【◆题库问题◆】:[多选] 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
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

【◆参考答案◆】:A, B

【◆答案解析◆】:(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6)【◆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假设2012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认为提出申请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有一位保证人提供了保证,该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完全可以清偿其债务,本公司不具备破产原因。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东方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产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0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②2011年2月,东方公司放弃了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③2011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1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1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用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2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0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后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11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

【◆参考答案◆】:(1)东方公司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中,②和③两种行为可以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对于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的行为,由于在2010年11月,在人民法院受理1年前,因此该行为是有效的。 (3)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无效行为,其财产控股公司应予退回。根据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②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4)东方公司前董事侵吞财产的行为,管理人应当将其侵吞的财产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5)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偿还是无效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此行为发生在2012年1月10日,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所以其行为无效。 (6)该人民法院不能继续执行。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由于另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东方公司的破产申请,因此,该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的强制执行程序应该中止。

(7)【◆题库问题◆】:[多选] 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擅自将该批布匹卖给了善意第三人丙,并已交货付款完毕。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丙无权取得对该批布匹的所有权
C.乙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D.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A, D

【◆答案解析◆】:(1)选项A: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选项B: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3)选项CD:当事人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未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8)【◆题库问题◆】:[单选] 在以下情况中,当事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的是()。
A.标的物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
B.标的物从物符合合同约定
C.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支付1/2
D.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合同法》明确规定:①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②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③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④分磐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l/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9)【◆题库问题◆】:[多选] 甲企业与乙有限责任公司订立合同,约定以甲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实际投资人,乙公司为名义股东,后甲请求变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若要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需具备的条件有()。
A.甲企业已经实际投资
B.乙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甲企业的股东身份
C.甲企业在诉讼期间就变更股东身份征得了审批机关的同意
D.合同约定可以变更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规定。实际投资者请求确认其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东身份或者请求变更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除外:(1)实际投资者已经实际投资;(2)名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实际投资者的股东身份;(3)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就将实际投资者变更为股东征得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的同意。

(10)【◆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改制的情形的有()。
A.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独资企业
C.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参考答案◆】:A,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改制的概念。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企业改制是指(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B选项不属于企业改制的情形。[该题针对"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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