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性质存在争议,其处理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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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司法卷一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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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性质存在争议,其处理原则是()
A.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
C.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按份共有,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D.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共同共有,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参考答案◆】:C

(2)【◆题库问题◆】:[多选]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取得了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想就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下列关于该情况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0%以上
B.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已支付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C.该公司所签订的出让合同的效力及于转让后继受取得土地使用的用地者
D.受让人想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只需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

【◆参考答案◆】:B, C

(3)【◆题库问题◆】:[问答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何不同?

【◆参考答案◆】: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为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所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权利实现的必要条件是对他人的土地实施占有或直接管领支配。其特征是带有准物权属性并在权能范围、期限、内容上受到法律的一般限制。
(2)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是:
第一、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同;
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和出让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是通过分配(农民宅基地)或依法直接使用(村集体的公共设施建设);
第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划拨方式取得外,一般是有偿使用并有期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性、无期限;第四,权能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限制多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简述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的情形。

【◆参考答案◆】: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1)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2)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3)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4)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企业原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方式处置。

(5)【◆题库问题◆】:[单选] 报批属于下列哪一土地出让方式的一般程序()。
A.协议
B.招标
C.拍卖
D.挂牌

【◆参考答案◆】:A

(6)【◆题库问题◆】:[单选]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物业管理关系基于()
A.双方的服务合同而产生
B.开发商的指定而产生
C.开发商的聘任而产生
D.政府的任命而产生

【◆参考答案◆】:A

(7)【◆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下列哪些情形中可以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开发建设
B.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搬迁安置工程建设
C.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D.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参考答案◆】:A, B, C, D

(8)【◆题库问题◆】:[单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电气管线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参考答案◆】:B

(9)【◆题库问题◆】:[单选] 土地使用权可因多种情况而终止,但以下终止原因中例外的是()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
B.国家因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C.土地灭失
D.土地使用者发生变更

【◆参考答案◆】:D

(10)【◆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简述以主体为标准,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类。

【◆参考答案◆】:房屋所有权可依据不同标准作不同分类。依主体不同,可分为公房、私房、外产房、中外合资房和其他性质的房屋所有权。(1)国有房屋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房产享有的所有权。国有房产可分为直管公房(即由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和自管公房(即由全民所有制的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2)集体房屋所有权,即由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单位享有的房屋所有权。(3)私有房屋所有权,即由公民个人、家庭、数人共有或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在我国,私有房屋所有权根据其权利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二般城镇私房(包括购买的商品房)所有权、自建(购)公房所有权。(4)外产房屋所有权,即由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和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产权。(5)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即由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所有权。这种房屋所有权产生于中外合资双方合资建造、购置房屋等法律事实。目前,外产房产和中外合资房产都作为专门的房产所有权登记注册。(6)其他性质的房产所有权,如宗教团体等所享有的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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