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以下的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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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以下的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
A.100万元
B.150万元
C.180万元
D.200万元

【◆参考答案◆】:C

(2)【◆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中止股票发行的有()
A.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
B.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
C.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的
D.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

【◆参考答案◆】:A, B

(3)【◆题库问题◆】:[单选] 再贴现率是()
A.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B.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放款利率
C.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D.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参考答案◆】:B

(4)【◆题库问题◆】:[多选]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到期后,陈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最近一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A是不符合要求的;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是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选项D是不符合要求的。

(6)【◆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B.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C.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
D.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

【◆参考答案◆】:B

(7)【◆题库问题◆】:[判断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

(8)【◆题库问题◆】:[多选]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为证券法律制度所禁止的有()
A.持有甲公司3%股权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于他人,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
B.乙公司经研究认为甲公司去年盈利状况超出市场预期,在甲公司公布年报前购入甲公司4%的股权
C.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知悉了甲公司去年盈利超出市场预期的消息,在年报公布前买入了本公司股票10万股
D.甲公司的收发室工作人员刘某看到了中国证监会寄来的公司因涉嫌证券为被立案调查的通知,在该消息公告前卖出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选项A中持有甲公司3%股权的股东李某转让股份并不是内幕信息,甲公司董事张某告知王某转让股份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选项B中乙公司是经过研究认为甲公司的盈利状况,不属于知悉内幕信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选项C属于内幕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选项D属于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违法。

(9)【◆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资产评估原理,应收账款评估的基本公式是()。
A.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预计坏账损失
B.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余额—已核销坏帐—坏账准备
C.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余额—已核销坏帐+坏账准备
D.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余额—已确定坏账—预计坏账损失

【◆参考答案◆】:D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甲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新研发一个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9年4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2009年4月20日,甲公司按照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09年8月,该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损失重大。2009年9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王某据此信息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抛售。2009年9月3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09年10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甲公司监事会自收到郑某的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的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2)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据此信息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并说明理由。(4)股东郑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转让其全部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在本题中,甲公司董事会就投资乙公司的软件项目进行表决时,董事李某作为乙公司的出资人,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2)陈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在本题中,董事陈某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陈某可以免除责任。(3)①李某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在本题中,甲公司发生重大损失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甲公司医理事李某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李某不得泄露该信息;②王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该信息泄露给他人接受内幕信息者据此买卖证券的,也属于内幕交易。(4)郑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收到该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该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题中,郑某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2%,而且郑某作为发起人股东,其持有甲公司股份的连续时间在180日以上,因此,郑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郑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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