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式电脑即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登记手续。 经济法题库

赵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式电脑即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登记手续。

(1)【◆题库问题◆】: 赵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式电脑即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A.因该便携式电脑未办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