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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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关联股东可以回避表决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题库问题◆】:[多选] 张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张某在约定的时间与地点交货时,找不到债权人李某,于是张某将货物提存,提存后当地发生泥石流导致货物毁损。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提存费用由李某负担
B.货物损失由李某负担
C.提存费用由张某负担
D.提存时张某的交货义务已完成,李某无权要求张某再履行义务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提存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3)【◆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2010年3月1日,某会计师事务所受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的委托,对该企业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注册会计师进驻合营企业之后,了解到以下情况(1)合营企业系由美国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共同出资并于2008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资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规定:①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2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②甲公司以收购境内乙公司所属的丙国有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③合资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进行,即自合资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资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资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④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⑤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甲公司委派。⑥企业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并规定会计报表按美元进行编报。(2)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的收购协议规定:①甲公司收购乙国有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②甲公司用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60万美元支付。(3)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2008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4)在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合营企业税后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万元。(5)2010年2月,甲公司拟将其在合营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美国的丁公司,乙公司已表示同意。要求:

【◆参考答案◆】:(1)注册资本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0%。在本题中,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28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比例超过了70% (2)合营各方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缴清;合营各方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均超过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符合缴付期限的规定。在第二期缴付出资时,甲公司的缴付行为不符合规定,乙公司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各方不得以合营他方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担保,甲公司以乙公司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为担保违反了该规定。 (3)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营者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合营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得都由甲方担任。 (4)企业约定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是符合规定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对于以美元编写并报送会计报表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以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5)收购协议中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方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6)甲公司用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60万美元支付收购价款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来源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财产出资。 (7)丙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前至少15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8)如果对截止2009年12月31日止的合营企业税后可分配利益进行分配,并不考虑加权平均因素,甲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52.3万元,乙公司应分配人民币207.7万元。(或甲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75.9万元,乙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84.1万元)。 (9)甲公司现时不能取得合营企业的决策权。根据规定,对合营企业中控股的投资者,在其实际缴付的出资未达到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之前,不得取得企业的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
A.基金管理人
B.基金托管人
C.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D.代表基金份额5%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题库问题◆】:[多选]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技术秘密

【◆参考答案◆】:A, B, C

(6)【◆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综合题:2013年1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餐饮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丙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和丁均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丁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丁不执行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此外,合伙人丙还与投资人A.B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期间,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业务:(1)2013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经查,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甲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13年9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3)2013年10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丙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向合伙企业提供食品。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4)2014年1月1日,丙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被责令关闭,公司解散。1月12日,公司由丙、A.B及其他股东组成的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在清偿完公司所有债务后仍有15万元的剩余财产。(5)2014年3月8日,丙决定向戊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甲与乙同意,但丁不同意。经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需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丙在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的形式是否合法?(2)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3)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此业务承担的责任应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4)丙聘任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6)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清算组的时间及人员构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7)有限责任公司的剩余财产如何分配?(8)丙能否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丙在合伙企业中以劳务出资的形式合法。丙在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不可以用劳务进行出资。(2)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3)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此业务所产生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4)丙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丙独自决定这两项事项不符合规定。(5)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由于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因此是合法的。(6)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清算组的时间及人员构成均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7)公司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8)丙可以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需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均同意,符合约定,因此丙可以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7)【◆题库问题◆】:[判断题]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但是,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时,由合伙企业代缴企业所得税。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8)【◆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2006年7月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双方约定:甲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7月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达60万元。甲认为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8月1日,甲向乙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仅付400万元,同时要求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收到上述款项后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经协商,甲于8月20曰再向乙支付30万元,同日,乙将房屋过户至甲的名下。2006年11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1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届满后,丙将房屋交还甲,但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因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剩余租金。2008年4月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丁依约于4月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丁。但甲与丁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因丁需紧急出差,双方遂约定待丁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8年4月10目,不知甲、丁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甲同意,即刻与戊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4月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4月20目,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5月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戊退还房屋。戊则认为,由于甲、丁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1)甲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杀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P355)在本题中,风险由甲承担。(2)乙有权拒绝。在本题中,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事先约定"乙在收到余款后2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甲在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不合法,应视为甲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余款,因此,乙有权拒绝为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3)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362)(4)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约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P306)(5)①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P334)②戊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P305)(6)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在出卖人就同意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P335)在本题中,由于戊已经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丁不能请求甲返还房屋,但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7)于2010年5月10日届满。根据规定,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丁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2008年4月20日)起计算;但是,2008年5月10日丁要求甲、戊退还房屋,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9)【◆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有关财务战略的确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权融资是最普遍采用的融资方式
B.股权融资经常面对的是企业潜在的股东
C.内部融资不需要听取任何企业外部组织或个人的意见
D.资产销售融资方式比较保守,简单易行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内部融资是企业最普遍采用的融资方式,所以A选项不正确;股权融资经常面对的是企业现在的股东,所以B选项不正确;内部融资的优点在于管理层在做此融资决策时不需要听取任何企业外部组织或个人的意见,所以C选项正确;资产销售融资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并且不用稀释股东权益,不足之处在于,这种融资方式比较激进,一旦操作了就无回旋余地,所以D选项不正确。 【该题针对“财务战略的确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10)【◆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认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A.放弃到期债权
B.无偿转让财产
C.拍卖优良资产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清形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1)拍卖优良资产没有造成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因此选项C不能撤销;(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如果受让人知道该情形,表明受让人是恶意的,因此选项D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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