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中外合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冰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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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税法二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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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案例分析题] 北京市某中外合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冰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4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万元(不包括购进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进项税额);(2)发生冰箱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用于生产,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2013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2年,本年向银行支付了4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2014年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企业将利息全部记入了财务费用;(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60万元);(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44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南方灾区的重建捐赠自产产品一批,账面成本40万元(当期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6万元);(6)本年12月购入一套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自用,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7)投资收益账户反映:2012年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本年取得利息所得50万元;2011年对境内某居民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本年分回投资收益18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1.应缴纳增值税=2400×17%+56×17%-200-3.4=214.12(万元)应缴纳营业税=120×5%=6(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6+(214.12+6)×(7%+3%)=28.01(万元)2.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固定资产建造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利息,不得扣除;竣工决算投产后的利息,可计入当期损益。建造厂房借款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30÷12×2=5(万元)本期厂房资本化利息=30-5=25(万元)筹集生产性资金可扣除的财务费用限额=300×6%=18(万元)本期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20-30-30+18+5=183(万元)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0×60%=78(万元)扣除最高限额=(2400+56+120)×5‰=12.88(万元)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为12.88万元。所以本期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0-130+12.88=142.88(万元)因此,本期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183+142.88=325.88(万元)3.企业的会计处理:营业外支出中,捐赠的核算有误,应该考虑捐赠涉及的销项税56×17%=9.52(万元);财务费用核算有误,厂房完工前的利息应资本化。本期会计利润-2400+120+50+180-1100-28.01-430-(220-25)-260-(44+56×17%)=683.47(万元)捐赠的扣除限额=683.47×12%=82.02(万元)实际捐赠额=40+56×17%=49.52(万元)82.02>49.52,所以捐赠额全部可以扣除,不做调整。合同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49.52+4=53.52(万元)4.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合计=1100+40(捐赠视同销售成本)+28.01+430+325.88+53.52+34(残疾人加计扣除)+60×50%(研发费加计扣除)=2041.41(万元)5.残疾人工资税前可以加计扣除100%;购买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可以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应纳税额,而不是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的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免税。6.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境内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2400+120+56-2041.41=534.59(万元)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34.59×25%-20×10%=131.65(万元)

(2)【◆题库问题◆】:[单选]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下列表述()不正确。
A.国有企业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B.企业合并后新设立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D.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附属设施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中如果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不征收契税,否则就要征收。

(3)【◆题库问题◆】:[多选,案例分析题] 北京市某中外合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冰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4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万元(不包括购进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进项税额);(2)发生冰箱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用于生产,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2013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2年,本年向银行支付了4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2014年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企业将利息全部记入了财务费用;(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60万元);(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44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南方灾区的重建捐赠自产产品一批,账面成本40万元(当期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6万元);(6)本年12月购入一套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自用,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7)投资收益账户反映:2012年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本年取得利息所得50万元;2011年对境内某居民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本年分回投资收益18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B, C

(4)【◆题库问题◆】:[单选] 2014年2月某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企业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的原值,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0
B.21.25
C.25
D.50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100×15%)×25%=21.25(万元)

(5)【◆题库问题◆】:[单选] 乔治是甲国公民,甲国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乔治2011年3月20日作为技术人员来北京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2011年9月2日离开中国。在中国工作期间,境内机构每月支付工资30000元,甲国公司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60000元;2011年6月2日乔治回甲国公司述职,2011年6月8日返回中国。2011年6月乔治就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12417.5
B.9934
C.6321.33
D.3118

【◆参考答案◆】:C

(6)【◆题库问题◆】:[单选]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写字楼,2012年1月至6月期间取得预售收入3600万元(其中1至3月份期间取得预售收入2200万元),当地省级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毛利率为20%,企业2012年第二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60
B.70
C.180
D.260

【◆参考答案◆】:B

(7)【◆题库问题◆】:[单选] 某居民企业2010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00万元,在当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购买了价值52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假设2010年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2011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011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23.5
B.23.25
C.24.56
D.31.40

【◆参考答案◆】:B

(8)【◆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表述中,符合契税征收规定的有()。
A.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才能享受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B.土地使用者置换土地,只有取得了置换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才需缴纳契税
C.非公司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土地或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契税
E.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免征契税

【◆参考答案◆】:A, C

【◆答案解析◆】:选项B,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选项D,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契税;选项E,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9)【◆题库问题◆】:[单选,计算题] 2014年,位于北京市的甲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并购重组,相关业务如下:(1)2014年4月,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于北京市的乙公司,从乙公司承继价值1000万元、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的厂房,乙公司注销,合并后原投资主体存续。(2)2014年4月,丙公司申请破产,通过协商,甲公司承受丙公司在北京市的价值800万元、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厂房,甲公司当月以银行存款结清,甲公司不属于丙公司的债权人,没有安置丙公司的职工。(3)2014年6月,甲公司在北京市购买一个占地24000平方米的停车场,合同总价款为2000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期付款,当年付款800万元。(4)2014年10月,甲公司为了在天津市建立生产基地,购买了价值4000万元、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的厂房;采用征用方式购买了当地一块耕地15000平方米(其中3000平方米,经依法申请获得批准建设医院和中学学校)支付价款1000万元。(注: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8元/平方米,天津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4元/平方米,天津市耕地占用税4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均为3%)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企业合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和房产,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免征契税;企业破产后,买受人不考虑员工安置,不享受契税优惠,依法征收契税。应缴纳契税=800×3%=24(万元)2.共计应缴纳的契税=24+(2000+4000+1000)×3%=234(万元)3.应纳土地使用税额=(9000+6000)×8÷12×8÷10000+24000×8÷12×6÷10000+18000×4÷12×2÷10000=18.8(万元)4.购买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用于建设医院和学校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应缴耕地占用税=(15000-3000)×40÷10000=48(万元)

(10)【◆题库问题◆】:[多选]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在同一省管辖范围内,跨地区使用土地,纳税地点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B.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C.对港口的码头用地免税,港口的露天货场原则上征税
D.机场道路中,场外道路用地免税、场内道路用地按照规定征税
E.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房产用地,一律不得免税

【◆参考答案◆】:B, C, D

【◆答案解析◆】:在同一省管辖范围内,跨地区使用土地,纳税地点由省级税务机构确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房产用地要区分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除经济适用房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一律不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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