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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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多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可由代表国家签订出让合同的县级土地管理部门通知使用者续期
B.可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C.由土地管理部门与使用者协商确定使用权
D.可由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A, C,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题库问题◆】:[多选] 甲、乙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但双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相关事项作任何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该项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共有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
C.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1)选项A: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2)选项B:合作开发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3)选项C: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4)选项D: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3)【◆题库问题◆】:[单选]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合营各方可在章程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B.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并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C.合营者如欲转让其在合营企业中的出资额,需经审批机构批准
D.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企业,合营各方必须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选项B: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3)选项C:合营各方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4)选项D: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4)【◆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是()
A.管理人
B.人民法院
C.债权人会议
D.债务人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债权人委员会为选任机关,由债权人会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置。

(5)【◆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要求:

【◆参考答案◆】:(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解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下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于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于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6)【◆题库问题◆】:[多选] 甲为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国,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有()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无天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B选项不属于前述法定事由。

(7)【◆题库问题◆】:[单选] 某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某年需要减少注册资本300万元,那么该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的通过方式为()。
A.经股东大会持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通过决议
B.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以上通过
D.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全部通过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减少注册资本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题库问题◆】:[多选]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可能包括()。
A.研发支出
B.投资性房地产
C.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
D.机械制造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
E.固定资产

【◆参考答案◆】:A, B, C, D, E

【◆答案解析◆】: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成本、无形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等。"相当长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该题针对"借款费用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9)【◆题库问题◆】:[单选]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租赁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在征得乙同意后,将房屋卖给丙,并转移了所有权。下列有关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租赁合同在乙和丙之间继续有效
B.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C.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D.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丙应当另行与乙订立租赁合同

【◆参考答案◆】:A

(10)【◆题库问题◆】:[问答题,论述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双方未对所有权的转移作出其他约定。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A公司和B公司作担保人。其中,A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B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为筹集资金,将购入的该批货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几天后,甲公司又将已经用于抵押的一部分货物以3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没有经银行同意。由于试制新产品失败,甲公司在承诺的付款期满后,未能向乙公司支付所欠的货款。乙公司要求B公司代为偿还。B公司认为合同中未注明保证的方式,属于一般保证。在乙公司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外,B公司还认为自己提供的是保证担保,乙公司应当先就A公司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乙还调查了解到甲公司的以下情况:(1)甲公司是由C.D.E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位股东各持有1/3的股份。该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由C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兼监事,D股东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2)对甲公司将其用于抵押的设备在抵押期内又转让的作法,E股东认为不合法。E股东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解聘C的职务,但由于C股东和D股东拒绝未能召开。(3)D股东曾私自将公司的部分资产为其亲友贷款作抵押,给甲公司造成损失10万元。问题:

【◆参考答案◆】:(1)抵押担保合法。根据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甲公司拥有该批货物的所有权,可以将其进行抵押担保。(2)转让合同无效。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抵押财产转让生效是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条件的。(3)①B公司的第一个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故B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不享有先诉抗辩权。②B公司的第二个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4)甲公司设立时,由C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同时兼任监事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5)E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合法。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公司1/10以上股份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E股东持有公司1/3的股份,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享有1/3的表决权,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损失应由D股东赔偿。D股东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是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规定,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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