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 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6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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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判断题] 2007年5月1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 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6 000元并提货,6月1日再付6 000元,其余8 000元在7月10日前付清。6月1日,甲未按期支付6 000元价款。此时,该商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2)【◆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机器5台及附带的维修工具,机器编号分别为E.F.G.X、Y,拟分别用于不同厂区。乙向甲如期交付5台机器及附带的维修工具;经验收,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F机器附带的维修工具亦属不合格品,其他机器及维修工具不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如何解除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解除5台机器及维修工具的买卖合同
B.甲只能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的部分解除
C.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与F机器的部分解除
D.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F机器的维修工具与E机器的部分解除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题中,由于标的物是数物,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且分离不影响其他机器的价值,可以解除E机器的买卖合同;又根据规定,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本题中,因F机器附带的维修工具亦属不合格品,维修工具属于从物,仅可以解除维修工具的合同。 综上,本题应选D。

(3)【◆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
A.10日
B.15日
C.6个月
D.2年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 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综上,本题应选C。

(4)【◆题库问题◆】:[判断题] 已经设立抵押权的动产又被留置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5)【◆题库问题◆】:[单选] 张某与其亲戚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无效
B.若张某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C.若王某以其为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D.张某可以不经其他股东表决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不符合,本题中,张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如无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有效。 选项B符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选项C不符合,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D不符合,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本题应选B。

(6)【◆题库问题◆】:[单选] 高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钱某管理该企业事务。高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高某的儿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钱某进行清算
B.由高某的儿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同学们注意两点:1.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但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的继承人。2.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选项AB:钱某属于受托人,高某的儿子为继承人,所以不能进行清算。选项CD: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选项D正确

(7)【◆题库问题◆】:[判断题]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债权人在3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偿还责任消灭。()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8)【◆题库问题◆】:[判断题]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1)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9)【◆题库问题◆】:[单选] 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保证合同已经成立,有权主张保证债权;(2)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并未交付轿车,故质权未设立,不能主张质权(选项BCD错误)。

(10)【◆题库问题◆】:[判断题] 小王向小李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咱俩是好朋友,咱们把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3年。”则小王、小李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1)借款适用普通诉讼时效2年;(2)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所以小王、小李的约定,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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