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建筑物之间的组合,即对于空间的处理,我们的祖先更是表现了无比的智慧。院落组织是中国建筑在平面上的特征,无论是住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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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至于建筑物之间的组合,即对于空间的处理,我们的祖先更是表现了无比的智慧。院落组织是中国建筑在平面上的特征,无论是住宅、官署、寺院、宫廷、商店、作坊,都是由若干主要建筑物,如殿堂、厅舍,加以附属建筑物,如厢耳、廊庑、院门、围墙等周绕联络而成一院,或若干相连的院落。这种庭院,事实上是将一部分户外空间组织到建筑范围以内,这样便适应了居住者对于阳光、空气、花木的自然要求,供给生活上更多方面的使用,增加了建筑的活泼和功能。数千年来,无论贫富,在村镇或城市的房屋没有不是组成院落的。一样,在一个城市部署方面,我们祖国的空间处理同欧洲系统的不同,主要也是在这种庭院的应用上。下列各项与原文文意相符的一项是(  )。
A.在中国,无论官署寺院还是住宅作坊,都是由若干主、辅建筑物按一定的布局规则组合而成的一个庭院
B.中国建筑把阳光、花木等引入到建筑范围内,打通内外,让居住者尽享无限空间带来的生趣,并使建筑更加活泼和适用
C.数千年来,遍及中国的构型各异的建筑,从富丽堂皇的宫廷到简陋朴素的民居,无一不是同一结构的院落
D.院落组织有主有次,主次分明,错落有致,显示了古代中国人在空间处理上非凡的想象力和创造性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由原文中的句子“无论是住宅、官署、寺院、宫廷、商店、作坊,都是由若干主要建筑物,如殿堂、厅舍,加以附属建筑物,如厢耳、廊庑、院门、围墙等周绕联络而成一院,或若干相连的院落”可知A项错误。由原文中的句子“事实上是将一部分户外空间组织到建筑范围以内,这样便适应了居住者对于阳光、空气、花木的自然要求,供给生活上更多方面的使用,增加了建筑的活泼和功能”可知B项错误。C项说法过于绝对化。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题库问题◆】:[单选] 李某将一台磨面机卖予高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约定10日后交付。10日期满,李某由于某磨面工作未完成而与高某订立协议,由李某继续使用该磨面机直至磨面工作完成。此后某日,李某处洪水暴发,冲走该机器,为下游方某所获,卖给善意第三人刘某,并已经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机器并未实际交付,李某对机器享有所有权
B.刘某是善意第三人,当然无条件地对机器享有所有权
C.李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D.李某无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高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C [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已经完成了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高某,故A项错;机器属于漂流物,适用遗失物的规则,只有当权利人放弃追索或者超过回复期间的情况下善意第三人才能获得所有权,因此刘某没有取得所有权,B项错;李某基于占有,高某基于自己的所有权都可主张返还原物,故C项对,D项错。

(3)【◆题库问题◆】:[单选] 孙中山在《民报》周年纪念大会上演讲说:“凡有见识的人,皆知道社会主义革命,欧美是决不能免的。这真是前车可鉴。”因此他主张“预筹个防止的法子”。这个“法子”就是(  )。
A.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B.创立民国
C.平均地权
D.联俄、联共、扶助农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答案】C。解析:材料中注意吸取欧美出现社会主义革命的前车之鉴是从社会贫富不均的角度来分析的,是经济方面的内容,只有C项符合条件,当选。

(4)【◆题库问题◆】:[单选] 甲企业欠乙、丙企业货款未还,以自有房屋分别抵押与乙、丙两企业,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企业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企业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因混同而消灭
B.乙企业对甲企业享有的抵押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C.乙企业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故该房屋由丙企业行使抵押权
D.乙企业不因混同而使抵押权消灭,但其抵押权不能对抗丙企业的抵押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l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总称。当只有一个抵押权存在时,当抵押权人成为所有权人时,抵押权消灭;当多个抵押权并存时,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成为所有人时,抵押权不消灭可以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故选B。

(5)【◆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为夫妻,甲经常赌博,但赢的钱用于夫妻共同消费,后甲因赌博欠下巨额外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如果乙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甲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甲的个人债务,妻子乙不负偿还义务
C.乙在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D.即便是夫妻关于共同偿还赌债的协议,那么妻子乙也可以对该债务不予偿还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C[解析]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A项表述正确。对于因酗酒、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不论因该行为获得的金钱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B项袁述正确。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C项表述错误。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妻子自然不负清偿义务。故D项表述正确。当然,对于已经清偿的债务,当事人不得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

(6)【◆题库问题◆】:[单选] 陈、隋三论学者多出自法朗门下,其中最著名者为吉藏。他著作 ,陈义__________,评判由晋以来各家学说,亦采取南北各派长处,大凡当时流行的经典,多为__________,在此基础上,正式建立了三论宗。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宏富 精微 注疏
B.宏赡 精微 注解
C.丰富 精深 注释
D.繁复精博吸收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先看第一空,“宏富”和“宏赡”虽均为“丰富”的意思,但侧重却有所不同,“宏赡”主要指学识等丰富,知识渊博,而“宏富”却仅指丰富。B项用在此处不合适,排 除。繁复:声势、规模等很大,繁多复杂。多用于形容图案、雕刻等形式上的复杂多样,与 “著作”不搭配,排除D项。再看第三空,“注疏”是古籍的“注”和“疏”的合称,“注”是对经书字句的注解,“疏”是对注的注解。“注释”即注解。根据第三空前的文字和常识可知,古代学者对经典所作多为“注疏”,可以说是个固定搭配,故正确答案为A。

(7)【◆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地为履行地,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格约定不明确的应如何处理?(  )
A.应按照合同订立时甲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应按照合同订立时乙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应按照合同履行时甲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应按照合同履行时乙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分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8)【◆题库问题◆】:[单选] 图2示意某区域某月一条海平面等压线.图中N地气压高于P地。读图2,完成{TSE}题。{TS}N地风向为()。
A.东北风
B.东南风
C.西北风
D.西南风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答案】A。解析:由图可知,N位于高压脊,气压梯度力垂直等压线指向低压,由于受地转偏向力影响.在北半球向右偏。因此风向为东北风。

(9)【◆题库问题◆】:[单选] 以下关于我国选举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7 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B.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C.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由国务院决定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选举法》第28条的规定,A项应为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故A项错误。根据《选举法》第30条的规定知,B项应为间接选举的情形,而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故B项错误。《选举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故D项错误。《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故C项说法正确。

(10)【◆题库问题◆】:[单选] 小王和公司于2012年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小王因病住院,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小王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故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小王和公司应该各持一份劳动合同文本
B.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应按照小王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C.如公司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若小王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B,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应按照小王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小王不能正常劳动,但是应该享有正常工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C.错,D中小王应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可向法院起诉。因此本题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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