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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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该背书转让无效
B.该汇票无效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不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选项D正确

(2)【◆题库问题◆】:[多选] 甲是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参考答案◆】:A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D符合,选项BC不符合,作为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合伙人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如果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综上,本题应选AD。

(3)【◆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 C 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2.分公司可领取《营业执照》(而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选项CD正确

(4)【◆题库问题◆】:[判断题] 司法解释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5)【◆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采取的处理措施是()。
A.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C.对行为人处以罚款
D.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而非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改正,由上级机关(而非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选项A正确。

(6)【◆题库问题◆】:[单选]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选项,甲厂10月8日的发函的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合同的要约,为要约邀请。 B选项,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为要约。 C选项,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D选项,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是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所以,D选项错误。

(7)【◆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属于申请仲裁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有仲裁申请书
B.有仲裁协议
C.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D.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参考答案◆】:B 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不属于,选项BCD属于,根据规定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综上,本题应选BCD。

(8)【◆题库问题◆】:[单选] 16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
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在本题中,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订立的并不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所以是效力待定的。D选项正确。

(9)【◆题库问题◆】:[判断题]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2010年3月8日,某食品厂向某面粉厂购买面粉20吨,货款共计12万元。同日,食品厂向面粉厂出具了以自己为出票人、其开户行A银行为付款人、面粉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12万元的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一张,并在该汇票上签章。 3月20日,面粉厂向某机械厂购买一台磨面机,价款为12万元,因此欲将其所持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机械厂要求对该汇票提供票据保证,鉴于养鸡场欠面粉厂12万元货款,于是面粉厂请求养鸡场提供担保。后养鸡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3月27日,面粉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4月2日,机械厂持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食品厂经营状况不景气、即将解散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退票理由书交给机械厂。机械厂欲行使追索权。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谁是被保证人?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例中,保证日期为哪一天?简要说明理由。 (3)机械厂可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答案解析◆】:(1)出票人食品厂为被保证人。根据规定,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出票人食品厂为被保证人。(2)2010年3月8日为保证日期。根据规定,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在本题中,出票日期2010年3 月8日为保证日期。(3)机械厂可向食品厂、面粉厂、养鸡厂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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