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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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金融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B.金融企业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对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但无需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C.金融企业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对拟转股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D.金融企业接受非货币资产抵押或者质押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金融企业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对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还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2)【◆题库问题◆】:[判断题]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3)【◆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A.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B.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但已消除
C.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但已解除
D.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A, D

【◆答案解析◆】:(1)选项B: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2)选项C: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4)【◆题库问题◆】:[单选] 在简单凯恩斯模型中,投资增加使储蓄()
A.增加;
B.减少;
C.不变;
D.不确定。

【◆参考答案◆】:A

(5)【◆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C

(6)【◆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假设2012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认为提出申请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有一位保证人提供了保证,该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完全可以清偿其债务,本公司不具备破产原因。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东方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产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0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②2011年2月,东方公司放弃了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③2011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1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1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用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2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0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后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11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

【◆参考答案◆】:(1)东方公司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中,②和③两种行为可以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对于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的行为,由于在2010年11月,在人民法院受理1年前,因此该行为是有效的。 (3)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无效行为,其财产控股公司应予退回。根据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②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4)东方公司前董事侵吞财产的行为,管理人应当将其侵吞的财产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5)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偿还是无效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此行为发生在2012年1月10日,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所以其行为无效。 (6)该人民法院不能继续执行。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由于另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东方公司的破产申请,因此,该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的强制执行程序应该中止。

(7)【◆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甲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新研发一个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09年4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2009年4月20日,甲公司按照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09年8月,该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损失重大。2009年9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王某据此信息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抛售。2009年9月3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09年10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甲公司监事会自收到郑某的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的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2)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董事李某将甲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信息泄露给其朋友王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据此信息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并说明理由。(4)股东郑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郑某于2009年12月20日转让其全部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在本题中,甲公司董事会就投资乙公司的软件项目进行表决时,董事李某作为乙公司的出资人,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2)陈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在本题中,董事陈某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陈某可以免除责任。(3)①李某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在本题中,甲公司发生重大损失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甲公司医理事李某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李某不得泄露该信息;②王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该信息泄露给他人接受内幕信息者据此买卖证券的,也属于内幕交易。(4)郑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收到该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该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题中,郑某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2%,而且郑某作为发起人股东,其持有甲公司股份的连续时间在180日以上,因此,郑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郑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题库问题◆】:[单选] 在三部门经济中,如果用支出法来衡量,GDP等于()
A.消费+投资;
B.消费+投资+政府支出;
C.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净出口
D.消费+投资+政府购买。

【◆参考答案◆】:D

(9)【◆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确认说法中,正确的有()。
A.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需要经过审查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
B.管理人负责对债权申报进行登记造册和审查
C.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管理人裁定该异议债权是否列入债权表内
D.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确认。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人民法院裁定该异议债权是否列入债权表内,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该题针对"破产债权的确认"知识点进行考核]

(10)【◆题库问题◆】:[单选]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出资额为300万美元,中国合营者认缴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如果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分三期缴付出资,则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万美元。(2001年)
A.45
B.60
C.75
D.100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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