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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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经济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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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13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13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13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13年1月10日到期)。2013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4)甲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1)Dhastherighttopetitionthepeople’scourtforcancellationofACompany’sact,i.E.,thepresentingofthemachineryequipmenttoE.Accordingtoregulations,wheretheobligorassignsitspropertywithoutreward,therebyharmingtheobligee’sinterests,theobligeemaypetitionthepeople’scourtforcancellationoftheobligor’sact.(2)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中,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本题中,己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丁公司无权撤销。(2)Dhasnorighttopetitionthepeople’scourtforcancellationofACompany’sact,i.E.,thetransferringofcommercialbuildingstoFCompany.Accordingtoregulations,inthecaseoftheobligor’sactofreducingtheproperty,wheretheobligorassignsitspropertyatalowpricewhichismanifestlyunreasonable,therebyharmingtheobligee’sinterests,andtheassigneeisawareofthesituation,theobligeemaypetitionthepeople’scourtforcancellationoftheobligor’sact.Inthiscase,FCompanyisaninnocentbonafidethirdparty,soDCompanyhasnorighttopetitionthepeople’scourtforcancellationofACompany’sact.(3)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本题中,在甲对乙的债权到期后,只要甲没有对乙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都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3)Dhastherighttosubrogatethecreditor’srightofAagainstB.Accordingtoregulations,wheretheobligordelayedinexercisingitscreditor’srightagainstathirdpersonthatwasdue,therebyharmingtheobligee,theobligeemaysubrogatethecreditor’srightoftheobligoragainstthesecondaryobligorinordertoprotectitscreditor’sright.Inthiscase,afterthecreditor’srightofAagainstBwasdue,AdidnotbringanysuitagainstBorapplyforarbitration,soAdelayedinexercisingitscreditor’srightthatwasduE.(4)甲可以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本题中,甲和丙各自的货币债务均已到期且种类和性质相同,因此甲、丙均可以主张抵销。(4)Amayoffsethisobligationof0.5millionyuanagainstthatofC.Accordingtoregulations,wherethepartiesareliabletooneanotherforobligationsthataredue,andifthetypeandnatureofthesubjectmatterofsuchobligationsarethesame,anypartymayoffsetitsownobligationagainsttheobligationoftheotherparty.Inthiscase,AandCareliabletoeachotherforobligationsthataredueandthetypeandnatureofthesubjectmatterofsuchobligationsarethesame,soeitherAorCmayoffsettheobligations.(5)首先,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4月10日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其次,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在通知丙时对其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转让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5)First,theassignmentofthecreditor’srightofAtoGshalltakeeffectonApril10,andsuchassignmentwillhaveeffectonCuponreceiptbyCofthenoticeofsuchassignment.Accordingtoregulations,wheretheobligeeassignsitsrights,itdoesnotneedtoobtaintheconsentbytheobligor,butitshallnotifytheobligor.Second,theassignmentofthecreditor’srightofAtoGwillhaveeffectonCwhensuchassignmentisnotifiedtoC.Accordingtoregulations,theassignmentofcreditor’srightswillhavenoeffectontheobligorwithoutnoticethereoF.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合同保全措施(代位权、撤销权)、抵销、债权债务的转让。在保全措施中,请注意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尤其是撤销权中,哪几种情况下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还要区分无偿与有偿的情况;抵销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之一,学习中要具体区分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的不同规定。

(2)【◆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
C.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D.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3)【◆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各项中,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有()。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参考答案◆】:A, B, C,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情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该题针对"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规定,下列抵押有效的是()。
A.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B.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
C.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D.签订半成品的抵押合同
E.以城市的建筑物抵押,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参考答案◆】:C, D, E

【◆答案解析◆】: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A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B错误。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E正确。

(5)【◆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人从事的下列行为,属于无效的是()。
A.无偿转移财产
B.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
C.放弃债权
D.虚拟债务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A.B.C属于可撤销行为。

(6)【◆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目的公司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总值,不得低于其所对应的经中国有关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被并购境内公司股权的价值
B.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交易,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C.境内公司及自然人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及资本变动所得外汇收入,应自获得之日起6个月内调回境内
D.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境内公司不能取得无加注的批准证书,则加注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并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如果境内公司不能取得无加注的批准证书,则加注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并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题库问题◆】:[多选]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
A.中国工商银行
B.中国农业银行
C.招商银行
D.中国银行

【◆参考答案◆】:A, B, D

(8)【◆题库问题◆】:[单选] 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不包括()。
A.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B.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C.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D.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参考答案◆】:B

(9)【◆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有()。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
B.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同时应当设副董事长
C.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E.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参考答案◆】:A, C, D, 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B不符合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D符合规定。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2)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3)丁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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