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法律的实施,首先要保证()的实施。

  • A+
所属分类:经济法题库

答案查询网公众号已于近期上线啦

除基本的文字搜题外,准备上线语音搜题和拍照搜题功能!微信关注公众号【答案查询网】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体验。

(1)【◆题库问题◆】:[单选] 保证法律的实施,首先要保证()的实施。
A.国家法
B.宪法
C.民法
D.行政法

【◆参考答案◆】:B

(2)【◆题库问题◆】:[判断题]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受损害方不能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又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3)【◆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中国公民王某2006年取得以下收入:(1)1月20日,参加文艺演出取得收入20000元;(2)在A国出版图书取得稿酬250000元,在B国参加演出取得收入10000元,已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元和1500元。(3)3月20日,取得足球彩票收入50000元,当初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30000元(4)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0000元,该房的购入原值150000元,发生合理费用为21000元。要求:计算王某2006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1)参加文艺演出的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 (2)①稿酬按中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250000×(1-20%)×20%×(1-30%)=28000元,无需补税;②演出按中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10000×(1-20%)×20%=16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元 (3)足球彩票收入的应纳税额=(50000—50000×30%)×20%=7000(元) (4)转让房产应纳税额=(300000—150000—21000)×20%=25800(元)(5)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100+7000+25800=36100(元)

【◆答案解析◆】: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于2012年2月1日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出票人和收款人、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付款日期为2012年7月1日、金额为2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A")。甲公司承兑后,将该汇票返还给乙公司。2012年3月1日,乙公司保存的票据A被盗。乙公司另行签发了一张内容相同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B"),并伪造了甲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在承兑人签章处签章,并记载了其他事项。乙公司为购买原料,于2012年4月1日将票据B背书转让给丙公司。6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12年7月15日,丁公司持票据B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未注意签章上的问题,向丁公司支付了200万元。乙公司的票据A被盗案告破,公安机关将票据A返还给乙公司。乙公司随即于7月20日持票据A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甲公司拒绝。甲公司拒付的理由是:(1)其已经对丁公司付款,乙公司的票据权利消灭;(2)即便乙公司享有票据权利,也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3)乙公司出售的机器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后甲公司对丁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200万元。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人民法院对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诉讼的判决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2)丁公司是否有权就票据B向丙公司主张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关于乙公司就票据A的票据权利已经消灭的观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以乙公司就票据A已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甲公司能否以乙公司出售的机器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抗辩乙公司的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人民法院的判决有法律依据。因为票据B中甲公司的签章是乙公司伪造的,被伪造人甲公司对票据B并不承担票据责任,丁应当将取得的票据金额返还给甲公司。(2)丁公司无权就票据B向丙公司主张票据权利。因为丁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丧失了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3)甲公司的观点不成立。因为甲公司在票据A上的签章是真实签章,承兑人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4)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因为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承兑人仍要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5)甲公司可以抗辩乙公司的票据权利。因为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5)【◆题库问题◆】:[单选]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
A.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B.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C.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D.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参考答案◆】:D

(6)【◆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9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0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9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2009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10年3月,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丁银行借款5亿元,借款期限3年。甲公司与丁银行于2010年3月10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0年3月12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种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居民住宅。甲公司在取得该居民住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后,在广告中宣称其商品房"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2010年9月1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此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等问题作出约定。2010年9月10日,王某向甲公司交付了200万元的购房款。2011年4月1日,甲公司交房时,王某发现该住宅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10%。王某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2011年6月5日,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与丁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丁银行的抵押权何时设立?(3)甲公司在建造的居民住宅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是否应当就其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虚假宣传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5)甲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6)王某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甲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2)抵押合同于2010年3月10日生效,丁银行的抵押权于2010年3月12日设立。(3)甲公司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4)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该内容即使未订人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根据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该登记备案手续并非合同的生效条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王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根据规定,甲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五类法定情形"。

(7)【◆题库问题◆】:[判断题] 对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8)【◆题库问题◆】:[单选] 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规定检验期间。设备运回后,甲企业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投入使用。第3年,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设备关键部位存在质量瑕疵。按照该设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5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出卖人标的物质量不合格,故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
B.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标的物有瑕疵,故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
C.该设备有质量保证期5年的规定,故出卖人仍应承担责任
D.双方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限,都存在过错,应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

(9)【◆题库问题◆】:[单选] 张某和赵某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两人打算出资设立一家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规定,至少还需要()名注册资产评估师才可能设立该公司。
A.3
B.5
C.6
D.8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具备的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需要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所以此题还需要6名注册资产评估师。

(10)【◆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颁布《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