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行政许可证件类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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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经济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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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属于行政许可证件类型的有()。
A.许可证
B.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C.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D.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E.政府采购合同书

【◆参考答案◆】:A, B, C,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2)【◆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5%之日起3日内,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2)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合计达到5%时,并且每增加5%时,均应暂停交易。(3)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超过5%但未达到20%时,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4)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合计达到30%时,如果资金允许继续进行收购,即向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60%股份的要约。如果资金短缺,则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5)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初步定为20日,根据收购情况再作调整。(6)如果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的60%时,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7)如果由于资金不足,导致无法继续收购,则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8)在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可以考虑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丁公司。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1)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正确,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错误。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2)①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正确,两个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②暂停交易正确。根据规定,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达到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正确。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只能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错误。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5)收购期限不正确。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错误。根据规定,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7)豁免申请的理由错误。可以申请豁免的事项不包括收购人资金不足。 (8)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转让所持丙公司股份错误。根据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3)【◆题库问题◆】:[多选] 在重整期间,下列表述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般应暂停行使
B.债务人的出资人一般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要求发放其报酬
D.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期间的限制性规定。选项A.B.D的说法为重整期间的限制性规定,但《企业破产法》并无"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要求发放其报酬"的规定。[该题针对"重整申请与重整期间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4)【◆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兼并的有关规定,兼并方企业因兼并企业支付的价款数额较大或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分期付款应当遵循相关规定,该规定是()
A.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20%
B.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30%
C.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
D.付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60%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兼并价款一般应当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一次付清;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比例不得低于50%,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

(5)【◆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B.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有限合伙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无效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参考答案◆】:A,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该题针对“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6)【◆题库问题◆】:[单选] 2013年2月15日,A公司与B银行就借款事宜口头达成协议,3月23日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并以厂房设定抵押,于4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5月11日抵押合同依法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为()。
A.2月15日
B.3月23日
C.4月8日
D.5月11日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7)【◆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目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一定期间,该期间为()
A.20日
B.15日
C.10日
D.7日

【◆参考答案◆】:A

(8)【◆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19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7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1999年6月,银行货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要求:

【◆参考答案◆】:(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1分)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分)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分)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1分)(说明:仅答出"某合伙人的主张不能成立",给0.5分,答出相应理由者,再给0.5分,理由答错者,不得该1分)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1分)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1分)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1分)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1分)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1分)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1分)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本支付或本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1分)

(9)【◆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2002年1月,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A公司按工程进度付款;建筑工期为2年。2002年7月,A公司与C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C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与C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A公司资金不足,不能按期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项,该建筑工程自2003年6月起停工。A公司欠付B公司材料款800万元、人工费400万元;A公司依合同应承担违约金200万元。B公司多次催要未果。B公司为追索欠款和违约金,于2003年8月诉至法院,申请保全在建商品楼。并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拍卖受偿。c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03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在建商品楼主张抵押权。要求:

【◆参考答案◆】:(1)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有效。根据规定,正在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可以抵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有效。(2)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3)B公司享有的受偿权利优先。根据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该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本题C银行可以对商品楼行使抵押权,但是B公司对该商品楼的受偿权优先于C银行享有的抵押权。(4)B公司追索的材料款800万元,人工费400万元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10)【◆题库问题◆】:[单选] 丙公司为一家小规模的生产制造企业,其管理者不但经验丰富,而且能力也很强,其产品市场需求大,于是该企业的管理者依靠自己的关系借入大量资金投资生产线,但是由于过度高估了市场的需求,导致生产出的大量产品只能放在仓库里,并且期初大量的资本支出也没有收回来,负债累累,走向倒闭,丙企业的倒闭类型属于()
A.不成功的创业公司
B.增长雄心过大的公司
C.极端迅速扩张的公司
D.成熟的、没有迅速增长的公司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管理者不但经验丰富,而且能力也很强,过度高估是增长雄心过大的公司倒闭的特征。【该题针对“企业倒闭的不同类型及其原因”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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