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同时从起点出发,匀速跑向100米外的终点,并在到达终点后立刻匀速返回起点。 甲第一个到达终点时,乙和丙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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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丙三人同时从起点出发,匀速跑向100米外的终点,并在到达终点后立刻匀速返回起点。 甲第一个到达终点时,乙和丙分别距离终点20米和36米。问当丙到达终点时,乙距离起点多少米:
A.60
B.64
C.75
D.80

【◆参考答案◆】:C

(2)【◆题库问题◆】:[单选] 北京时间2011年9月29日,“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发射后大约10分钟,到达了近地点约200千米、远地点约346千米的轨道。该运行轨道所处大气层的特点是()。
A.气温随高度的增加而递减
B.对流现象显著,多云雨现象
C.气流平稳,天气晴朗,有利于航空飞行
D.存在电离层,可反射无线电波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科技常识。大气层从接近地表排序依次为对流层、平流层、中间层、电离层、外层。其中,电离层大约距地球表面60至1000千米,属于题目中所提的该运行轨道所处大气层。电离层的特点是,①气温随高度增加而增加,②电离程度较强烈,可反射无线电波。A.B项是对流层的特点;C项是平流层的特点。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3)【◆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1—6月,我国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3063件,同比增长31.7%;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为1010件,同比增长32.0%;向日本特许厅提交发明专利申请506件,同比增长16.9%。而同期美、欧、日三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分别为4.2%、1.3%和-3.0%。2010年1—6月,来华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美国为12803件,同比增长15.6%;欧洲为14263件,同比增长11.3%;日本为16587件, 同比增长4.0%。
A.2010年上半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长速度是欧洲专利局的3倍多
B.目前我国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力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C.目前,在向发达国家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我国向日本的申请量相对最少,其增长速度也相对最慢
D.2010年上半年,欧洲来华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是我国向其提交数量的33倍

【◆参考答案◆】:D

(4)【◆题库问题◆】:[单选] 红叶子理论认为,一个人职业的成功不在于红叶子数目的多少,而在于他是否具备一片特别硕大的红叶子,这片特别硕大的红叶子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根据个人优势不断努力才能获得。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项能用红叶子理论解释?
A.小李的销售能力和财务水平一般,但对市场特别敏感,他努力发展这方面优势,最后成了一名企业家
B.小刘虽然偶尔迟到,但对工作尽职尽责、富有团队精神
C.小张本科学习数学专业,但是他觉得数学专业比较枯燥,所以他选择攻读经济学硕士
D.小文是英语系学生,但口语不太好,她辅修了国际法方面的课程,最后成了一名出色的律师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第一步:找到定义关键词。关键词为“职业的成功在于他具有一片特别硕大的红叶子”“需要靠个人优势不断努力获得”。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A项:小李销售水平一般,但是对市场特别敏感,体现了他的个人优势,对市场敏感,同时他努力发展优势体现了他的个人不断努力,能用红叶子理论解释,当选;B项:小刘对工作尽职尽责,富有团队精神,没有体现出这是他的个人优势,也没体现出他在不断努力,不符合定义,排除;C项:小张觉得数学专业枯燥选择了读经济学硕士,没有体现出他的个人优势,也没体现出个人的不断努力,不符合定义,排除;D项:小文是英语系学生,口语不好,辅修国际法方面的课程最后成为出色律师,说的是虽然有劣势,但是成功了,并没有体现出他的个人优势和特色,不符合定义,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

(5)【◆题库问题◆】:[单选] 举重运动员、体操运动员比赛前,会抓一些白色粉末(主要成分是碳酸镁)涂抹在手掌上,来增加手掌与器械之间的摩擦力。这主要是利用碳酸镁的:
A.润滑作用
B.吸湿作用
C.中和作用
D.保温作用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碳酸镁具有很强的吸湿作用。举重运动员、体操运动员在比赛时,手掌心常会冒汗,而湿滑的掌心会使摩擦力减少,因此在赛前涂抹些碳酸镁,能够吸去掌心汗水,从而增加掌心与器械之间的摩擦力,使运动员能握紧器械,提高动作质量。故正确答案为B。

(6)【◆题库问题◆】:[单选] 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是指运用税收、信贷、财政补贴、收费等各种有效经济手段引导和进环境保护的政策。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是:
A.某环保设备制造园规定了允许进入园区的企业注册资金的最低程度
B.某省通过交通税费的征收和管理,发展有益于环境保护的交通方式
C.某国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信贷投入
D.某企业由于污染未达标,而被环保部门取消了当年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的资格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关键词为“税收”“信贷”“财政补贴”“收费”“引导和促进环境保护”。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A项:不属于“税收”“信贷”“财政补贴”“收费”等任何一种手段,也没有体现出“引导和促进环境保护”,不符合定义;B项:属于通过税收手段引导和促进环境保护,符合定义;C项:属于通过信贷手段引导和促进环境保护,符合定义;D项:属于运用政府补贴手段引导和促进环境保护,符合定义。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7)【◆题库问题◆】:[单选] 汽车︰导航仪
A.电脑:鼠标
B.相机:闪光灯
C.医生:护士
D.办公室:办公桌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B。导航仪是汽车的组成部分,且特定情况下是必需的,开车迷失方向时,需要使用导航仪。B项闪关灯是相机的组成部分,且特定情况下是必需的,晚上照相时,需要使用闪光灯,与题干逻辑关系对应。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8)【◆题库问题◆】:[多选] 该市规划局应当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须载明的事项有()。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A.乙公司的名称、地址
B.强制执行的时间
C.强制执行的方式
D.复议机关的名称、地址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所以,本题答案为ABC。

(9)【◆题库问题◆】:[单选] 某企业原有职工110人,其中技术人员是非技术人员的10倍,今年招聘后,两类人员的人数之比未变,且现有职工中技术人员比非技术人员多153人。问今年新招非技术人员多少名?
A.9
B.8
C.7
D.10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原有职工110人,其中技术人员是非技术人员的10倍,可知二者人数之比为10:1,总数共为11份,每份10人,可以得到非技术人员为1份10人,技术人员为10份100人。招聘后,两类人员的人数之比未变,即新招聘的人员中,技术人员是非技术人员的10倍,可以设新招聘的非技术人员为x,则技术人员为10x,则有100+10x-(10+x)=153,解得x=7。故正确答案为C。秒杀技:尾数法。人数比是10倍,技术人员总数的尾数为0,两者相差153,则非技术人员尾数为7,原来是10,现在就是17,新招7人。

(10)【◆题库问题◆】:[单选] 权利反比原则指的是行使权力的人必须在权力执行的范围内最后得利,而权力最小的人最先得利的原则。七人每天一起捕鱼,在缺乏计量工具的前提下,下列哪项分配方法符合权利反比原则?
A.通过抽签决定分配的人和拿取顺序
B.由七人中最年长的负责分成七份,由最年轻的将每份分配到各人
C.成立分配委员会和民主监督会,双方共同负责分配方案
D.负责分成七份的那个人最后取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第一步:关键词查找。权利反比原则概念的关键词为:“行使权力的人必须在权力执行的范围内最后得到,而权力最小的人最先得利”。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A项:“通过抽签决定”不能体现出权力的大和小,不符合定义要件;B项:由年长的分成七份,体现出了权力的行使,但是由年轻的负责分配到人,那不能保证年长的最后才被分配到,因此,不符合“行使权力的人在权力执行的范围内最后得利”;C项:同样不能体现出权力的大和小,不符合定义要件;D项:负责分份的人体现出权力的行使,即权力较大,而最后取走,体现出“行使权力的人必须在权力执行的范围内最后得利”,满足定义要件。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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