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格式条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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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有关格式条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提供的格式条款没有与对方协商
B.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
C.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向对方提示免责条款的义务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采用非格式条款
E.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参考答案◆】:A, B, D, 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的有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核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其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所持合营企业股权所得的价款汇出境外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其从合营企业所得的利润在纳税后汇出境外
C.境内企业为实施其符合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政策并已获得并已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而将外汇汇出境外
D.境内企业将其境外直接投资项目清算后所得资金汇回境内

【◆参考答案◆】:A, D

【◆答案解析◆】: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所得利润可以在纳税后,直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购付汇,汇出境外,不受限制,因此选项B是不受限制的;只要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境外投资产业政策并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外汇管理方面,已无对境外投资金额、投资资金来源或数量的限制,因此选项C是不受限制的。

(3)【◆题库问题◆】:[单选] 对正常的商品来说,当收入上升的时候,()
A.预算的约束线平行向外移动
B.需求曲线向外移动
C.需求的数量上升
D.以上都对。

【◆参考答案◆】:B

(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按照一定比例范围确定管理人报酬,但是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该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
B.对清算组中参与工作的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不支付报酬
C.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在管理人报酬之外从破产费用中另行支付
D.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异议书应当负有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参考答案◆】:A,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报酬的相关规定。根基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请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5)【◆题库问题◆】:[单选] 甲公司从乙农场购入10头种牛,乙农场违约,将部分带有传染病的种牛交付给甲公司,致使甲公司所饲养的其他奶牛大量患病造成财产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要求乙农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A.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要求乙农场承担侵权责任
C.要求乙农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要求乙农场承担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6)【◆题库问题◆】:[判断题]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7)【◆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有()。
A.公司董事的提名
B.公司监事的任免
C.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D.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参考答案◆】:A,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这些事项包括:提名、任免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

(8)【◆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任期3年。
D.会议选举了公司章程所定的全部监事,包括两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一是“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于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是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9)【◆题库问题◆】:[多选] 甲、乙、丙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该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甲向乙转让50%的财产份额
B.丙向张某转让10%的财产份额
C.甲以个人名义为李某提供担保
D.丙以合伙企业名义为王某提供担保

【◆参考答案◆】:B,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财产份额的转让和事务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题针对“合伙企业的财产”知识点进行考核]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案例北京广发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分析【案例背景】北京万东高星电子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公司)、北京软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公司)和自然人陈彤、程志等20名投资者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广发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1)广发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2)广发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2010年1月,广发公司准备从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上年年末广发公司的实收资本为800万元,账面净资产为1200万元,股东人数仍为20人,按照董事会拟订的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净资产1200万元按照80%折股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60万元,20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并修改了公司章程,当月经过股东会的讨论通过,广发公司形式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此时广发公司最大的四位股东万东公司、软通公司、陈彤和程志的持股情况如下:随后,广发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1)广发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广发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广发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7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广发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广发公司所有。截至2012年5月,广发公司股本总额、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没有任何变化,由于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准备增资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依照董事会制订的融资计划,广发公司以专门投资本行业机构投资者作为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共15000万元,暂定的投资机构共30家,同时本公司股东万东公司认购了其中的3000万股,每家投资机构均认购400万股,当年股票发行成功,30家投资机构和万东公司均依法认购了全部股份,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变更为15960万元。广发公司自2013年1月开始,2012年以前除万东公司之外的老股东陆续将自己的股份非公开对外转让,其中,软通公司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8位投资人;陈彤将自己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15位投资人,程志将自己部分股份分别转让给了5位投资人。除此之外的其他小股东受此影响也频繁转让股份,使得原有小股东和新小股东数量猛增,达到了139人。【案例要求】(1)判断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判断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判断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4)判断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5)判断董事会作出解聘广发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6)判断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广发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7)判断广发公司2010年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比例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8)请确定广发公司2012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填写下表(小数点后保留2位)。(9)简要说明广发公司2013年开始股东转让股份的最终结果情况是否需要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并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参考答案◆】:(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是不合法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题中,监事会成员为7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人,因此公司章程中定为2名是不合法的。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就股权转让作出了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4)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 (5)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6)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7)净资产折股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净资产额。本题中,净资产额为1200万元,折股比例为80%,折合后的实收股本960万元低于1200万元,符合规定。 (8)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5960万元,万东公司原有股份441.6万股(960×46%),本次增发认购了3000万股,共3441.6万股,持股比例为21.56%。 软通公司原有股份124.8万股(960×13%),本次没有认购增发股份,发行后持股比例为0.78%。 陈彤原有股份105.6万股(960×11%),本次没有认购增发股份,发行后持股比例为0.66%。程志原有股份76.8万股(960×8%),本次没有认购增发股份,发行后持股比例为0.48%。 (9)广发公司不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根据规定,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核准后该公司被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本题中,广发公司的股东经过向特定对象转让股份后,股东人数为200人,没有超过200人,因此可以不用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答案解析◆】:4.(9)广发公司原有股东去除小股东一共4名,2012年增发股票后增加了30名,2013年,软通公司因为转让“部分股份”增加了8名,陈彤“全部股份”均转让,因此增加了15名,减少了1名,程志转让“部分股份”,增加了5名,原有小股东转让股份后最终共139名,因此广发公司最终股东人数为:4+30+8+15-1+5+139=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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