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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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B.对商品的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C.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D.以明示入账方式给交易对方折扣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B,属于欺骗性标示行为; 选项C,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选项D,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此行为为商业贿赂行为,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综上。,本题应选ABC。

(2)【◆题库问题◆】:[单选] 甲公司购进一台价值12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60万元,但未约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后保险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造成该设备实际损失80万元;甲公司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花费了6万元施救费。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的数额是()。
A.46万元
B.60万元
C.80万元
D.86万元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1)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2)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50%(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即60万÷120万)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80×50%=40万元),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本题中,保险公司应赔偿40万元+6万元=46万元。

(3)【◆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计算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5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参考答案◆】: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1-10%)=23.4(万元)

【◆答案解析◆】:阿瞬 略。

(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对特定的人员或者机构具有约束力。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人员或者机构的有()。
A.公司财务负责人
B.公司股东
C.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D.公司实际控制人

【◆参考答案◆】: A B C

【◆答案解析◆】:Linda老师:根据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选项ABC正确。选项D: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股东,不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5)【◆题库问题◆】:[单选]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A选项,2012年3月转让,符合规定正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C选项,正确。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B选项,吴某,所持股份500股<1000股,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正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D选项,正确。

(6)【◆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凡发生或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活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出临时报告。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 )。
A.甲上市公司董事会就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B.乙上市公司的股东王某持有公司10%的股份被司法冻结
C.丙上市公司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致使该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D.丁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参考答案◆】: A B C D

【◆答案解析◆】: 重大事件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选项C正确);(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选项A正确);(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选项B正确);(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选项D正确);(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甲自行决定变更企业地点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DUI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甲自行决定变更企业地点。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好朋友戊入伙。在征得甲同意后,乙即安排戊参与合伙事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本题中甲自行决定变更企业地点不符合规定。

【◆答案解析◆】:阿瞬 略。

(8)【◆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不符合,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大家可以简单记成投资人是一个中国人; 选项B不符合,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选项C符合,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的名称。 选项D不符合,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不得是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等。 综上,本题应选C。

(9)【◆题库问题◆】:[判断题] 2007年5月1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 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6 000元并提货,6月1日再付6 000元,其余8 000元在7月10日前付清。6月1日,甲未按期支付6 000元价款。此时,该商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10)【◆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入伙的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合伙人
D.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C,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D,合伙企业聘任的(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因此,无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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