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所属分类:会计考试

答案查询网公众号已于近期上线啦

除基本的文字搜题外,准备上线语音搜题和拍照搜题功能!微信关注公众号【答案查询网】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体验。

(1)【◆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B.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代销货物移送给委托方的当天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选项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而非代销货物移送给委托方的当天。选项D错误

(2)【◆题库问题◆】:[多选]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乙为有限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以从事同本企业向竞争的业务
C.丙为普通合伙人,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参考答案◆】:B C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不符合,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说明甲是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选项B符合,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C符合,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选项D不符合,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个有限合伙人和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中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综上,本题应选BC。 【提个醒】同学们要注意,本题考核的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对于“普通合伙人同本企业交易”,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在合伙企业没有约定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3)【◆题库问题◆】:[多选]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董事王某的妻子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选项C,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该项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 选项D,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本题应选ABD。

(4)【◆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有关费用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费用的是()。
A.职工教育经费
B.社会保险费
C.职工福利费
D.工会经费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一定期间,该期间为()。
A.20日
B.15日
C.19日
D.7日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6)【◆题库问题◆】:[多选] 丁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5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丁某一家外出,嘱托其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丁某家被盗财物价值近7000元。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窃贼追偿
B.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C.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窃贼追偿
D.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保姆追偿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1)选项AB:因第三者(窃贼)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窃贼)请求赔偿的权利;(2)选项CD:如果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保姆)“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才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本题中,保姆外出忘记锁门并非故意,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7)【◆题库问题◆】:[多选] 某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一些登记项目,下列变更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有(  )。
A.总经理由甲变更为乙
B.法定代表人由丙变更为丁
C.注册资本由700万变更为1 000万元
D.公司名称有“鸿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前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答案◆】:B 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选项BCD,所述变更项目均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综上,本题应选BCD。

(8)【◆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租金所得
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销售货物所得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所得来源的确定为: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选项A正确。

(9)【◆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B.纳税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免税权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C.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其放弃免税权声明的当月起48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D.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放弃免税权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正确,符合规定。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依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选项B错误,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选项C错误,错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但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选项D错误,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综上,本题应选A。

(10)【◆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A.丁公司1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2年不分配利润
C.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1)股东以知情权(选项A)、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B)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D)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