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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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汽车制造厂完成的下列新技术成果中,可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是()
A.汽车新燃料
B.汽车防冻液
C.汽车发动机
D.汽车节能方法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专利权的客体。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因此选项D不属于实用新型;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状的物质或者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产品范围,因此选项A和B均不属于实用新型。

(3)【◆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2)选项B: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3)选项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4)选项D: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的下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中,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
C.个人存款账户
D.异地一般存款账户

【◆参考答案◆】:A,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实行核准制;(2)一般存款账户的开立实行备案制;(3)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除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外,其他实行备案制;(4)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实行核准制。(5)个人存款账户的开立实行备案制。

(5)【◆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2010年3月1日,某会计师事务所受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的委托,对该企业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注册会计师进驻合营企业之后,了解到以下情况(1)合营企业系由美国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共同出资并于2008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资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规定:①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2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②甲公司以收购境内乙公司所属的丙国有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③合资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进行,即自合资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资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资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④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⑤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甲公司委派。⑥企业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并规定会计报表按美元进行编报。(2)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的收购协议规定:①甲公司收购乙国有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②甲公司用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60万美元支付。(3)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2008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4)在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合营企业税后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万元。(5)2010年2月,甲公司拟将其在合营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美国的丁公司,乙公司已表示同意。要求:

【◆参考答案◆】:(1)注册资本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0%。在本题中,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28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比例超过了70% (2)合营各方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缴清;合营各方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均超过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符合缴付期限的规定。在第二期缴付出资时,甲公司的缴付行为不符合规定,乙公司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各方不得以合营他方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担保,甲公司以乙公司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为担保违反了该规定。 (3)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营者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合营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得都由甲方担任。 (4)企业约定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是符合规定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对于以美元编写并报送会计报表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以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5)收购协议中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方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6)甲公司用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60万美元支付收购价款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来源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财产出资。 (7)丙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前至少15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8)如果对截止2009年12月31日止的合营企业税后可分配利益进行分配,并不考虑加权平均因素,甲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52.3万元,乙公司应分配人民币207.7万元。(或甲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75.9万元,乙公司应分配人民币184.1万元)。 (9)甲公司现时不能取得合营企业的决策权。根据规定,对合营企业中控股的投资者,在其实际缴付的出资未达到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之前,不得取得企业的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6)【◆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税种中属于从量税的()。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所得税
D.车船税

【◆参考答案◆】:D

(7)【◆题库问题◆】:[单选] 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C.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由于题目中是当条件成就时,租赁关系终止,所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8)【◆题库问题◆】:[单选] 生产要素(投入)和产出水平的关系称为()
A.生产函数;
B.生产可能性曲线;
C.总成本曲线;
D.平均成本曲线。

【◆参考答案◆】:A

(9)【◆题库问题◆】:[单选] 债权人委员会是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机构。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应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决定
B.债权人会议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定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D.债权人委员会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可后方可设立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是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不得超过9人,由人民法院以书面决定认可。

(10)【◆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出席该次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配股的提案,并于同月19日发出公告,通知于7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专项通过该提案。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出席该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股权数为9980万股,以该股权数的100%的赞成票通过配股议案。此外,根据乙企业的提议,该次股东大会在公告列明的事项之外,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公司董事议案,以6988万股赞成,2992万股反对的多数票通过了增选1名董事的决议。(4)甲公司于1999年7月为其一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200万元提供担保;于2000年3月因一项标的额为100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纠纷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截止配股申请材料提交时,仍在进行中。要求:

【◆参考答案◆】:(1)首先,甲公司经历的会计年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的时间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而甲公司已经历1998和1999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或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其次,甲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能低于9%,上述指标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而甲公司属于能源行业,适用这一条件,其经历的1998和1999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61%和11.02%,该两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82%(或9.81%),并且上述指标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没有低于6%. (2)首先,甲公司拟订的配股比例35%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0%,但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甲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因此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其次,甲公司的配售对象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配售股票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甲公司拟将部分配售股票向社会公众配售,故不符合有关规定。第三,甲公司拟订的配股价格区间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订的配股价格不得低于该公司配股前的每股净资产,而甲公司配股前的每股净资产为2.92元(或2.91元),其拟订的配股价格区间的下限低于2.92元,故不符合有关规定。 (3)首先,甲公司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符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提前30日将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的规定。其次,甲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董事议案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因此,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告列明的事项之外,临时增加增选董事的议案,并获得通过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首先,甲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本次配股批准的实质性障碍。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将构成本次配股批准的实质性障碍,而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却不在禁止之列。其次,甲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亦不属获得本次配股批准的实质性障碍,即对本次配股无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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